坏归坏,但是也让我心痒痒的拿出收藏多年的硬碟,硬硬找出了不只十年,其实是二十年的我也。二十年前的我可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风度翩翩玉树临风人见人爱车见车载的小帅哥来滴。
是不是猜不到哪一个才是1999年的我呢?不过真的很羡慕身旁那位身材标准的(也是)小帅哥。
哇!好帅哦!2009还是那么帅。自己都顶不顺了。
1999年,这么大个人第一次离乡背井去了马六甲读多大。多大?这么大咯!不好笑。多媒体大学,说出来也知道你们这些山芭佬也不知道什么来的。没关系,总之是我混了四年的大学来的。
2009年,在马六甲四年,吉隆坡差不多六年后,我做了人生的第一大决定,那就是回来古晋看看我的椰汁(就是Stupid Little Coconut的粉丝的昵称啦!不是那些大明星才能有的特权好吗?)。
岁月还没在我的脸上留下痕迹。
另外,还有一张更劲的十年对比照
左边的我想许多人或许没看过或者没摸过。不好意思,那是Sony Ericsson。买于2006年,我人生第一架彩色电话,可以支援上网但你知道啦,那些年上网贵到要你命,手机上网根本就好像在月球漫步。
事隔十三年后,它还可以运作,甚至还是我指定的工作天闹钟。为什么茫茫人海这么多电话不用,偏要用它?理由很简单,现在的smart phone都不那么smart,如果你关机,闹钟也跟着关机了。但是我的索尼埃里克森就不会,关机了,只要时间一到自动开机,叫你起来小便,然后再关机。在2006年已经比2019年的smart phone还要smart了。
如今换成了右边这个乌漆麻黑的,真不知道现代人的品味掉了个满地,不只是黑,还四方臭脸,如果不是心爱的她送的,我还真的不要呢!(开玩笑的,朋友们,如果你们真的想要送我手机,记得给我知道啊)。
最后一个最有勇气的10 years challenge应该属于我的牙齿吧!
给到周杰伦灵感去写: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偏偏,那牙齿,把你吓得躲很远
给到陈奕迅灵感去唱:十年之后,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
所以,很明显的这十年以来的冠军非我的牙齿莫属。你们那些照片真的是识条铁么?不说了,赶快给我颁奖吧!
2 comments:
哈哈,确实是现在比较帅~
新婚快乐哟~
谢谢你的赞赏和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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