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五月的第二天。
1 首先就是要在这里大大声告诉大家,5月2日是我的朋友,Karen,的生日。哈哈!就来要破30大关了,说起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想在这里讲爽罢了。
2 有一件事其实我上个星期(还是上两个星期)忘记讲,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很不可思议。话说那一天,我和家人到古晋市最大的那间购物广场去,我就顺便拿我那个没电的手表,想随便找一间手表店换一换电池。我问那个傻傻(这样讲已经很给面子了,我还没说“白痴没脑”)的店员,“你们这边有没有帮人家换电池的服务?”。他看了我的手表后,跟我说“Swatch的没有”。
电池也有分牌子的吗???我今天随便去一家手表店,用八块钱就换好了,真不知道City Chain的人是怎样训练你们的员工的?
3 曼联(Man United)刚刚以2-0的成绩击败米德勒斯堡(Middlesborough),暂时以六分领先第二位的利物浦。由吉科斯(Giggs)和朴智星(Park Ji Sung)在上下半场各自攻进一球,现在可以把心情带回去下个星期三凌晨(大马时间)对垒阿申纳的欧冠杯半决赛第二回合赛事。
4 打算待会儿凌晨两点起来看一场世纪大战,西班牙联赛的重头戏:巴塞罗那对垒皇马。我没有试过起来观看西甲的任何球赛,这次比较有点心血来潮,如果还不看的话,以后就更加没有心情了。再说今年的巴塞罗那的阵容是我觉得最强的,明年或许就会有人来有人走了,那时候看的味道也会不一样了。希望不会很沉闷啦!
5 有没有跟大家说过下个星期开始,我每逢星期一和三回去跑步呢?我懂是不关你事,但是假假关心也没什么不好啊!哈哈!因为我妈妈要去参加土风舞的练习,所以我就“顺便”可以在那里跑咯!上个星期三我们去观察整个形势了,还不错,还看得到几个美女,哈哈!各位还是单身的美女们,星期一和三如果没事做的话,不妨到马中公园去跑跑步,时间是介于630pm到700pm,我一定会在那边,如果没有下雨的话。
6 下午和黄家堂兄一起去吃冰。他说他找到一个蛮适合野餐的地方,说什么等sumei回来后,我们一起去野餐。呵呵!Chabo,听到了吗?快回来,不过不要把H1N1给带回来。阿弥陀佛。
7 昨晚花了三个小时看完WWE的Backlash,就是摔角啦!我觉得每一场比赛都安排的很好,不会很闷,节奏刚刚好。最重要的是赛果都是出乎我的预料之外,你可以说是我没什么厉害,我可以接受的,哈哈。最最最重要的是John Cena输了他的腰带,而且还是整个人被Big Show Chokeslam 到spotlight里面。当时的场面很震撼,当Cena整个人撞进灯泡里面,四周围顿时火花四起,也不知道Cena有没有受伤啦!也轮不到我烦恼。。。。
8 买了老人牌麦片,打算从下个星期开始,做工天的早餐都是它了。原因?不就是为了健康咯!朋友说麦片是胆固醇和高血压很好的治疗办法,吃上一个月,包你一切正常。我之前有高血压的问题,回来古晋后有好些了,希望再度把它减低多一点点。我不想吃药啊!!!
9 突然间,觉得这个字具有很大的威力,它就是“了”(请读le)。怎么说呢?请看看以下两个句子:
a)我不会看到他。
b)我不会看到他了。
看得出分别吗?很明显吧!a是一个很自然正常的回答你“接下来的日子,我应该不会和他碰面”。b却告诉你“我将来都不会和他碰面了”。
应该是这样了。
10 刚才去超级市场的时候,我抱了大少爷去弄手表,然后再回到超级市场内,再去外面找鞋店,然后再回到超级市场,喂他喝果汁(promoter给的,橙汁和葡萄口味),才交回给他妈妈。我发现我的手没力了。。。。给那些强调没时间运动的人,多抱抱小孩子吧!
11 今早,送妈妈去肯雅兰一间佛堂,那里有卫塞节浴佛活动。不要问我为什么是提前一个礼拜就弄了,我也不清楚。我只知道我应该是相距将近20年后,我第二次浴佛。呵呵!真的不好意思,虽然我自称是个佛教徒(至少在任何表格上我都是这么填写的),但是我拿香拜拜的次数,十个手指头都算得到。这个情形就像我那几个号称“虔诚”的基督徒朋友,他们都是大年初一才去教堂的,一年一次。
12 大家如果有什么歌你觉得好听的,请介绍给我,因为我想用它来写故事。谢谢!
晚安咯!
12 comments:
虽然我不是美女,但是我比较喜欢晨跑,而且在周末:p
新加坡的city chain服务很好没有试过像你所说的情况哦。
如果你喜欢吃cereal不妨这个Swiss Crunch。我知道吉隆坡没有卖,不知道你那里可以找到吗 =)
http://ecx.images-amazon.com/images/I/51SJ2RDV8DL._SL500_AA280_PIbundle-5,TopRight,0,0_AA280_SH20_.jpg
嗯,你要写故事吗?我喜欢Canon in D major的钢琴奏。
最最最重要的是John Cena输了他的腰带 这句话和谁说的先。。。。。。
不知你朋友有没有和你说要降胆固醇和高血压,喝老人牌麦片,10汤匙不要掺练奶。每天。
第9好像冲着我来wor......mr yong...
有没有听过小指?古巨基的。
感觉小姐,这样称呼你对吗?
文中的美女是无形的,所以用外眼是无法分辨美不美的。呵呵!
晨跑是个不错的选择,可以避开大大的太阳。只不过要这么早醒为了就是去跑步,我想我的潜意识已经无法说服我的身体了。除非是佳人有约,呵呵!
你也有在写故事哦!加油!还有就是钢琴演奏应该是没有歌词的吧!所以比较难下手去编一个故事。
谢谢你的留言。
回文文:
John Cena那句是跟全天下盲目喜欢他的人说的。白痴的才会喜欢他!我再说一次,白痴的才会喜欢John Cena。
麦片不掺炼奶奶,还吃得进口吗?
你不要对号入座,我只是介绍“了”的用法而已。
谢谢你的“小指”。
真的要酱8-10汤匙麦片+热水的,没骗你啦。。你试试看其实挺好喝的.
但那句话是我讲的wor...真的让你酱震撼咩。。。。
我知道是你说的。当你写出来的时候,我看了,觉得震撼的是对“了”这个字所带出来的威力。其实谁说的也无所谓了,反正你都这样说“了”。
最近对文字比较热爱,敏感。请大家不要见怪。
哈哈。。你本来就是怪叔叔来的。。没人会见怪的。。。
不要再提起“怪叔叔”的字眼哦!如果没有美女陪我跑步你就知死。。。
别叫我感觉吧。Feeling很好 :p
个人意见,我觉得写故事配音乐很好,至少你写的故事是发自自己的灵感而不是被歌词歌曲牵引着走。音乐虽然没有歌词,可是你却能感受到那股力量。流行歌流行完了就完了。现在有很多个都不怎么耐听,反而旧歌比较耐听。音乐却永远都不会过时 =)
Feeling,最少我要歌名才能写故事,可能我的道行还不够,哈哈!我的故事不会跟着整首歌跑,它只会跟着歌名或者某句比较出位的歌词,所以我需要多首歌来做参考。
你说的那句很对,旧歌比较耐听。
怪叔叔
怪叔叔
无法动到全部牙齿的怪叔叔 XD
表乱乱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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