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11, 2008

常在我心

思念应该是由心里面所衍生出来的吧!不然怎么都有个心字呢?在什么情况下,思念会变得很强烈?是在热恋中,就算见了二十个小时也觉得不够,开始想起了对方?还是情侣分隔两地,不常见面而开始想念起来?又或是当失去了某些人或事后,开始觉得他们对自己真的很重要,才后悔没有好好珍惜?

人是不是在寂寞时特别会思念呢?你有没有只是在某些日子接到别人的问候,让你很惊讶!或许那是因为他们那天没有节目,很无聊,才想起你。但是当他又有一大班猪朋狗友陪伴时,连动一动手指传短讯都嫌烦啊!我觉得那些有事没事都问候你的,不管他用什么烂借口,他应该是真正的思念你,因为你常在他的心里面的最深处。你一直在他的心占据了一部份,他无法不想你。

相爱的一对,若在分开时,依然不会想念对方的话,这段感情是不是有问题?思念的存在,在爱情学里是不是必然的?还是它只是提供众作家们写作的灵感?那无法相爱的人们,是不是该把那深深的思念都埋在内心最深处的,永远不去唤醒它?不知有没有人可以这样潇洒,但我自问一定做不到。思念一个不该去爱的人,虽然很痛苦,但思念本身却是很甜的,至少有刹那间很幸福的感觉。

看过一句话“思念一个人是快乐的,被思念的人是幸福的”。看来思念或被思念都没什么坏处嘛!

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如影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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